12月11日,高企认定网公示了深圳市2020年三批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其中高新企业数量分别是第一批3871家,第二批2770家,第三批358家,共6999家企业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0年深圳市共有12835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仅6999家企业通过,通过率为57.04%。
我们衷心祝贺已成功通过认定的高新企业,也希望未通过的企业不要气馁。这未通过高新认定的5836家企业,当前最要紧的就是查看具体失分原因,就像考试般进行查缺补漏,才能重新紧跟上2021年的高新认定。
我们此前已发布过多篇关于高新企业申报规划的文章资讯,企业可根据标准查看具体失分原因,或与我司取得联系,我们将有专业的辅导老师一对一地为企业进行规划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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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高新申报失分点,全面剖析2021年申报规划》
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除了拥有一系列利于企业参与的政策项目外,最具有吸引力的莫过于来自政府的财政奖励(市级+区级)。
深圳市及10个区政府中,均明确对高新企业给予相应补贴,其中各区政府对首次获得高新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最低20万的财政奖励。
以下内容为各区政府文件部分内容,若有错误或遗漏之处,欢迎指出。
深圳市:5万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方式包括下列三种类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资助(以下简称“入库企业资助”)、异地迁入本市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资助(以下简称“迁入企业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性资助(以下简称“认定奖励性资助”)。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标准
(一)入库企业资助按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的10%予以资助,单个企业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二)迁入企业资助金额为100万元,单个企业只能申请一次;
(三)认定奖励性资助5万元。
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
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单位,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按照一定比例予以资助,具体资助比例根据当年申请企业数量和预算规模确定。
单个申请企业年度内资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 万元。
依据文件
《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各区补贴金额及部分文件内容
(如下)
福田区:30万
01
国高企业认定支持
(一)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
(二)对上年度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给予15万元支持。
(三)对上年度首次将注册地变更至福田区,且纳入福田区规模以上企业统计范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
(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管可以申请福田英才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奖励”,最高支持30万元,按照《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高企业入库培育支持
对上年度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福田区注册企业,入福田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库的后备企业,给予分档支持,最高10万元。
战新产业企业成长支持
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收比重在10%以上,且纳入福田区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名录的科技企业,按上年度营收额分档支持,最高20万元。
依据文件
《深圳市福田区支持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
罗湖区:30万
02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鼓励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符合罗湖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的企业,提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扶持;
对首次认定或搬迁至罗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重新复审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
鼓励全社会研发增长
鼓励企业加强科技研发,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辖区纳税100万元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的研发投入,按该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10%给予支持,最高300万元。
依据文件
《罗湖区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南山区:20万
03
高新技术企业倍增支持计划
(一)计划支持对象为注册在南山的企业。
(二)计划支持内容和额度。上年度首次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财政奖励,上年度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10万元财政奖励。
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投入
对上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研发费用投入100万元(含)以上的文化(体育)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的3%予以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依据文件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宝安区:30万
04
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经国家科技部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
配套奖励
对在宝安实施的国家、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分别给予国家资助额50%、最高1000万元和省资助额50%、最高50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在宝安实施的国家、省、市科技奖励获奖项目按最高奖励等级奖金给予全额配套奖励。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投入,按照年度财政研发投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总量占所有申请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准备金补贴。
依据文件
《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
龙华区:30万
05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对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在龙华区未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3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认定奖励的给予20万元奖励。
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根据区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激励预算,按照统一比例(最高为企业上年度研发加计扣除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研发投入激励。
依据文件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
坪山区:30万
06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企业,按照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研发投入奖励。
上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
1亿元以下
最高奖励100万元
1亿元(含)~5亿元之间
最高奖励200万元
5亿元(含)~10亿元之间
最高奖励300万元
10亿元(含)~50亿元之间
最高奖励400万元
超过50亿元(含)
最高奖励500万元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坪山区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获得上级发改部门产业化资助的,按照在坪山区首次形成销售后6个月内的销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依据文件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盐田区:30万
077
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上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 30 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研发投入
对承担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科研项目,给予最高 250 万元资助。
依据文件
《盐田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龙岗区:30万
08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认定激励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2年内提出申请。其中,区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迁入我区的企业,须在我区注册满1年。
(二) 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的,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激励;之后再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每次给予10万元激励。
(三) 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予重复激励。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一)申请激励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要求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3. 正常运营1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设置有研发项目辅助账,纳税信用等级C级以上。
(二)经核准符合条件的,给予以下激励。
1. 对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元激励。
2.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激励。
3. 对获得海关高级认证一年以上的科技型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30%、最高300万元激励。
4. 对中国五百强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0万元激励。
5. 对世界五百强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0万元激励。
6. 对其他科技型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最高50万元激励。
依据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光明区:30万
09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
扶持光明本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做强做优。对上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对上年度复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资助。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属于首次认定、复审认定。
企业研发投入支持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技术攻坚,对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按不超过市级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 50 万元资助。
依据文件
《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大鹏新区:30万
10
鼓励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
上一年度新认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对设立了研发机构且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的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的3%,最高100万元给予研发经费支持。
依据文件
《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