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合成生物企业认定标准与专项扶持政策解析
一、企业认定标准:聚焦光明区,明确核心条件
深圳市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以光明区为核心载体,依据《深圳市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核心条件包括:
注册与经营地要求
企业登记地、纳税地及主要经营场地均需位于光明区,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确保企业实际运营与政策落地区域一致。
主营业务领域
企业需从事合成生物领域技术研发或应用,涵盖四大方向:
技术研发类:基因合成组装、DNA存储与生物计算、生物分子/途径/线路工程、宿主与群落工程化、合成生物理论构建与自动化。
技术应用类:生命健康(如细胞改造、疫苗设计)、食品与农业(新型食品生产、抗逆作物研发)、材料与能源(生物材料/燃料开发)、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生物修复、资源循环)。
产业配套类:为合成生物产业链提供关键技术支撑或配套服务的企业。
财务与研发投入指标
收入比例: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60%;或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标。
研发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且合成生物领域研发投入占比不低于60%。
人才与知识产权要求
科技人员比例:上年度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5%。
发明专利:拥有已授权的合成生物领域发明专利,产权清晰且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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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项扶持政策:全链条覆盖,多维度支持
深圳市从市级到区级构建了“研发-产业化-人才-金融”全链条扶持体系,光明区作为核心承载区,政策力度尤为突出:
研发支持:专项资金与项目资助
市级专项:深圳市科创委设立“合成生物学专项”,支持基础理论(如基因线路设计)到应用技术(如生物制造)的研发,单个项目资助500万-2000万元。
光明区配套:对年度研发投入超出全市平均水平部分,按30%给予补贴,最高500万元/年;对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企业,按国拨资金1:1配套,最高3000万元。
产业化支持:固定资产投资与市场推广
生产线补贴:对新建合成生物生产线、中试平台(设备投资占70%以上),按实际投资额20%-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5000万元。
首台(套)奖励:对合成生物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或“首批次新材料”的应用,按销售额30%给予奖励,最高1000万元(市级+区级叠加)。
场地支持:入驻光明科学城合成生物产业园或大设施配套园区,前3年租金全免,后2年租金减半;购置场地按1500元/㎡给予补贴,最高3000万元。
人才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团队资助
市级人才计划:合成生物领域人才可申报“孔雀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或“鹏城英才计划”(国内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300万-6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0万-1000万元)、子女教育及医疗保障。
光明区团队资助:对“顶尖科学家+产业化团队”模式的项目,按团队能力与技术成熟度分级,给予2000万-1亿元综合资助(涵盖研发、场地、人才)。
金融支持:专项基金与贷款贴息
专项基金:深圳市引导基金与光明区合成生物产业基金(总规模50亿元)联动社会资本,对合成生物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单笔最高5000万元。
贷款贴息:对银行贷款用于研发或设备采购的企业,按贷款利息50%给予贴息,期限3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300万元。
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减免
企业所得税: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税率从25%降至15%;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
增值税优惠:销售自产创新药(如基因治疗药物)或生物基材料,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部分产品退税率达13%)。
三、政策亮点:源头创新、全链条服务与民生关联
深化源头创新
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部市联动项目,支持科研机构承担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加强基础设施和创新载体建设,推动国家和广东省实验室在深圳布局。
健全全链条服务体系
培育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检测认证、中小试、知识产权等服务;对购买研发资源共享服务的企业给予资助或优惠;加强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制定。
推动产品加速入市
在“三新食品”、化妆品新原料等领域强化央地协同,培育技术审评机构;编制合成生物创新产品首购目录、推介目录和典型应用场景清单,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购买力度。
强化民生关联
推动合成生物技术在食品、药品、绿色材料等领域的应用,如开发新型食品、创新药、生物基材料等,为市民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