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经营许可适用主体
食品生产经营
如肉制品加工厂、糕点加工厂、食品生产小作坊等。
单位食堂
如幼儿园食堂、学校餐厅、工地食堂、职工食堂等。
餐饮服务经营
如中央厨房、集体配餐单位、普通饭店、各类电商外卖餐饮店等。
食品销售经营
如便利店、小卖部、自动售货机、超市、各类电商食品销售网店等。
不需要办理许可的的情形
1.销售食用农产品;
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3.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
4.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加工场所或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
二、在申请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主体业态及经营项目:
经营主体业态
食品经营主体的业态有三种:
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
申请时需确认是否含网络经营,部分地区要求提供平台名称及网店截图。
经营项目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
🔹食品销售
包括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
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食品经营管理
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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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经营者身份证;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3.经营场所周边环境说明、主要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操作流程等文件;
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含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内容);
5.利用自动售货机销售的,提交售货机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及延续
变更
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变化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原许可证正、副本;与变更相关的材料证明。
食品经营者地址迁移,不在原许可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应当重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
延续
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许可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满前九十个工作日至十五个工作日期间,向原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原许可证正、副本;与延续相关的材料证明。
申请延续时,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项目减项或者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