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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2023〕4号)规定,对参加第十届“创客中国”深圳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简称大赛)并荣获“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给予奖励。2025年我局以“免申即享”的方式组织开展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申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申领对象
参加大赛并荣获“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深圳市中小企业。
资助的方式和标准以及费用范围
事后方式。大赛企业组获奖企业的资助标准为一等奖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3万元、三等奖奖励2万元。
申领材料
(一)填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免申即享补贴申领确认书》,填报完成后加盖公章并上传系统(①每页盖公章;②盖骑缝章;③法定代表人签字可以法人章替代;④如有被委托人签字情况,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如有企业名称发生变更情况(与此前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时企业名称不一致),提供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并上传系统(如无相关情况,无需提供)。
核准流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申领通知—申领单位网上确认—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核—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形式审查—拟定奖励计划—社会公示—下达资金计划—申领单位提交拨付资金资料—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拨付资金。
核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特殊程序时限30个工作日)。
核准结果及有效期限
核准结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财政专项资金资助计划的通知。
有效期限:申领单位应当在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按通知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核准文件的行政效力
申领单位凭批准文件获得奖励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