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日常运转中,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与运输是维持环境整洁的关键一环,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正是规范这一环节的重要凭证。它不仅是从业者合法经营的“通行证”,更是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重要门槛。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以及许可证有效期为多久?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需要办理该证件,这些企业需参与招投标并中标,签订有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例如:负责城市街道垃圾清理的XX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根据中标协议一般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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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许可证办理材料?
1.《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企业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4.所属环卫机械、设备、车辆的清单、照片;
5.安装车辆行车定位和记录设备证明;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
7.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专业资格证书;
8.提供按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
9.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场所的材料;
10.合法的车辆行驶证。
备注:因各地政策不同,办理资料可能有差异,以当地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