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盛世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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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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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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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



【超全汇总(下)】深圳市企业近期可申报项目附奖励标准

十九

2025年深圳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

申报时间:2025-07-11 / 2025-12-31

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兑现各级各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减免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登记,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四)政策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可用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

 

二十

2025年度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时间:2025-03-31 / 2025-12-31

支持领域:

(一)支持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更新改造。

(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更新改造。支持企业主动安装或更新改造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三)加大污染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支持企业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自愿实施的污染处理设施提标升级。

(四)加快生态环境技术发展。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先进技术示范和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

(五)助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化运行。支持未纳入“应当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单位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六)支持企业进一步节能减排。支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后减少污染物排放成效显著的清洁生产审核优秀企业。

(七)支持全民生态环境教育。支持环境教育基地、自然学校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开展环境教育能力建设、举办环境教育活动。

(八)推动生态环境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为生态环境产业提供产学研合作、行业交流、专业培训、技术成果展示、行业调查、专家咨询等服务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九)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持工业集聚区生态环境治理优秀项目。

(十)近零碳排放区试点项目。支持打造近零碳排放区试点。

(十一)碳排放权融资业务项目。支持开展碳排放权融资业务且按时完成碳市场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

(十二)碳普惠体系建设项目。支持碳普惠体系下的方法学、应用程序和低碳场景开发。

(十三)气候投融资发展项目。支持纳入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推广库和开发库的项目业主。

 

二十一

深圳市“高质量软件产品”评价服务

申报时间:2025-05-06 / 2025-12-31

评价对象及方式:

1、评价对象:高质量软件产品的评价将面向所有已经取得“软件产品”评估证书且证书剩余有效期距离申请日超过两年的产品。

2、评价方式:企业自愿申请,协会定期组织供需两侧的产业专家和技术专家从产品的领域、功能、技术指标、销售情况、创新点等多维度进行评审。

 

二十二

2025年深圳市总部企业认定

申报时间:2025-01-01 / 2025-12-31

申报类型:

1.2025年总部企业认定(通过签订协议认定)

2.2025年总部企业认定(按照行业经济贡献认定)

3.2025年总部企业认定(按照市值或估值认定)

4.2025年总部企业认定(按照榜单认定)

 

二十三

深圳市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遴选

申报时间:2025-03-20 / 2025-12-31

基本条件:

(一)申请主体位于深圳辖区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二)申请主体所属行业和细分领域符合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发展方向。

(三)申请主体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二十四

2025年度“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

申报时间:2025-03-20 / 2025-12-31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专门工作机构和具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的管理与服务,有办公场所和条件保障。

(二)申报单位须制定深圳市科协海智计划工作站相关工作的规章制度、明确的工作任务以及建站的发展目标。

(三)申报建站的单位,已与海外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企业、科技社团、留学生组织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技术创新需求或技术合作项目,积极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国际科技合作服务,致力于引入和促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工作。

 

二十五

2025年深圳市青年鲲鹏项目入库

申报时间:2025-01-23/2025-12-31

支持额度: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分两阶段支持青年鲲鹏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经费。

 

二十六

2025年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申报时间:2025-01-06/2025-12-31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在我市提出申请:

1.为实现内涵扩大再生产,达到增加品种,提高质量,节约能源,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利用非政府性资金,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在本市范围内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的项目;

2.不属于《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中明确需报国家、省核准或备案的项目;

3.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

4.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5.不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土地的项目;

6.不属于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项目。

 

二十七

深圳市薄膜光伏示范项目

申报时间:2025-05-15/2025-12-31

补贴标准:

市级财政对纳入补贴范围的实际发电量(自项目并网之日起至 2025 年12月31日期间发电量)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0.4元/千瓦时。项目建成并网时间以电网企业出具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为准。

 

更多证书办理详情可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二十八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基础研究项目验收)

申报时间:2025-01-01 / 2025-12-31

补贴标准:

(一)合同到期申请验收

承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项目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6个月内,提交验收申请资料,将纸质验收申请资料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窗口(以窗口出具的受理回执为准)。

(二)申请整改验收

承担单位在《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整改通知》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验收申请资料。

 

注:第二十八个到第四十二个均为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小类不同】,故申报时间与补贴标准与第二十八个相同。

二十九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深港澳科技计划A类项目验收)

 

三十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深港澳科技计划C类项目验收)

 

三十一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验收)

 

三十二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国际合作研究项目验收)

 

三十三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深港交流合作项目验收)

 

三十四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软科学项目验收)

 

三十五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技术攻关项目验收)

 

三十六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验收)

 

三十七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深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验收)

 

三十八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重点实验室项目验收)

 

三十九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股权投资项目验收)

 

四十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验收)

 

四十一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验收)

 

四十二

2025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专项项目验收)

 

四十三

2023-2025年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

申报时间:2023-03-31/2025-12-31

各区推荐培育对象: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聚焦我市“20+8”产业集群,结合所在区重点、特色产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组织指导本辖区有意愿开展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的企业申报,成熟一家推荐一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优势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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