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之下,企业涉足无人机经营性活动,办理运营合格证成为法定必备程序。对于未取得该证或违反其规定开展飞行活动的企业,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其运营合格证。
在城市消防、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航空喷洒(撒)、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载运货物等关键领域,以及安保、农业、传媒、教育培训等行业,运营合格证已成为企业开展业务的核心资质,是企业合法运营的重要“通行证”。
文件中将新版【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经营种类划分为五类,分别是:载客类、载人类、载货类、培训类、其他类。
载客类:是指通用航空企业使用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从事旅客运输的经营性飞行服务活动。
载人类:是指通用航空企业使用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搭载除机组成员以及飞行活动必需人员以外的其他乘员, 从事载客类以外的经营性飞行服务活动。
载货类:是指通用航空企业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可以搭载货物进行载货经营,从事载客类、载人类以外的经营性飞行活动。
培训类:是指通用航空企业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服务活动。
其他类:是指通用航空企业使用符合民航局规定的民用航空器,从事载客类、载人类以外的经营性飞行服务活动。
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飞行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或者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申请取得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下简称运营合格证):
(一)有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操控人员;
(二)有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有关设施、设备;
(三)有实施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持续具备按照制度和规程实施安全运营的能力;
(四)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单位,还应当为营利法人。
申请流程:
企业首先要对现有的许可证和运营规范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如有任何信息变更,需及时提交详实的证明材料,以便顺利完成信息修改流程。
同时企业应精心准备各类关键文件,如全面记录无人机运营状况的运营报告、精准反映安全情况的安全记录等,为申请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随后企业正式提交更新申请,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并附上所有必需的证明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规范与齐全。
提交申请后,企业只需静候审查结果。一旦审核通过,崭新的许可证将颁发到位,相关信息也将同步更新,确保企业无人机运营业务无缝衔接、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