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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3〕1号)有关要求,现印发《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2025年度广州市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第一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受理,各区知识产权局进行咨询、审核、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请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正确选择注册地址或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所在的区域,以免影响申报和审批进度。各区知识产权局联系方式见附件4。

更多详情或附件可联系在线客服咨询。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5日

 

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

1.申报人

在广州市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GB/T 29490-2023)或《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33250-2016)或《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33251-2016)国家标准认证,获得认证证书,且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申报人未获得过该项目补助或获得补助未超过5万元。

(3)申报人拥有自主申请的有效专利10件以上或者自主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2件以上,且申报人为相关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3.项目补助形式、数量及经费安排

后补助项目。对通过初次认证的贯标企事业单位给予补助2万元;已经完成“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首个贯标认证周期的,增加补助3万元(已获得广州市贯标项目补助5万元及以上的除外)。具体立项数量和实际扶持标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及市财政预算安排确定。

 

4.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表,申报材料除有特别要求外,统一提供原件的彩色PDF格式扫描件。

(1)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在申报系统中填写)。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效专利清单、专利证书。

(4)已经完成首个贯标认证周期的相关材料(初次认证、未完成首个贯标认证周期的无需提供)。

(5)已获得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项目补助情况(如有)。

(6)银行开户材料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申报人承诺书(加盖公章)。

(8)申报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可使用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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