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拟资助企业名单
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资助标准:
1、2023年龙岗区支持重大项目投资
按照上年度在龙岗区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地价)的1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0万元的资助。
2、2023年龙岗区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上述规模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营业收入每上一个台阶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对上年度营业收入已超出10亿元以上的企业,每增加10亿元营业收入对应奖励增加10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上限1000万元。
3、2023年龙岗区支持平台建设和运营
(1)对获批国家、省、市级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不含分支机构)的统一运营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平台每上一个台阶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对其用房租赁,分别按照上年度实际发生租金的100%、70%、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资助。
(2)对上年度在龙岗区实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地价)3000万元以上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技术服务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2023年龙岗区降低企业租金成本
按照其上年度在原有产业用房面积基础上新增租赁产业用房开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业务年度实际发生租金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5、2023年龙岗区降低环保设施运营成本
按照其日常环保运营处理上年度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最多两年、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资助。
6、2023年龙岗区支持自主产品销售
按照深圳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7、2023年龙岗区支持信贷融资贴息
按照不超过贷款实际利率的50%,且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平均值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8、2023年龙岗区降低企业用人成本
对企业上年度用于支付员工薪金的成本给予一定比例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具体资助方式如下:
(1)上年度企业支付单个员工年薪在30万元(含)至50万元(含)之间的,按照该类型员工年薪总数的8%给予企业资助;
(2)上年度企业支付单个员工年薪在5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其中50万元薪资部分按上述第(1)条标准给予企业资助,超出50万元薪资部分按该超出金额的6%给予企业资助;
(3)上年度企业支付单个员工年薪超过100万元的(员工年薪超过200万元的,按照200万元计算),其中100万元薪资部分按上述第(2)条标准给予企业资助,超出100万元薪资部分按该超出金额的4%给予企业资助;
支持企业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申领“鹏城优才卡(龙岗)”,持卡人在子女教育、医疗保健、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