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注册、纳税、统计地均在龙岗区的科技型企业。
(二)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
(三)企业社会诚信良好,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环保事故。
(四)2021年度企业营业收入不超过4亿元(不含)。
(五)2021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发投入需达5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需达100万元以上。
(六)2019年至今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七)企业主要研发、办公场地在龙岗区范围内。
二、支持对象:
“创新30强”评选分为成长组、初创组,各组独立评选,入选名额各15家(评审制)。成长组参评对象为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到4亿元(不含)的企业;初创组参评对象为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不含)以下且注册成立5年以内的企业。相关企业所属行业需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科技企业。
三、扶持标准:
经认定的“创新30强”企业可获得“龙岗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30强”荣誉称号,并一次性给予成长组最高30万元、初创组最高20万元奖励。
四、征求意见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