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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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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

 

对本市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企业,针对其2021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情况,予以事后资助。

 

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为2019-2021年)和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企业2021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2021年度符合加计扣除口径的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三)企业应当完成税务部门关于2021年度加计扣除的申报;

(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2021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五)申请企业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支持强度:单个申请企业年度内资助资金最低不少于10万元,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受理时间:2022年9月5日- 2022年9月26日(截至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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