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深圳市科创委公布了2022年第一批高新企业培育资助名单。第一批拟立项资助企业12018家,共计金额22.806亿元。
这是继今年对研发资助及培育资助进行政策调改后首次公布资助通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以阶梯式形式确定资助金额,此次资助的企业分别含有获得300万元19家,获得100万元273家,获得50万元579家,获得20万元5464家,获得10万元5683家。
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管理办法》等要求,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
(二)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100万元或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50万元;
(三)企业应当向税务部门办理上年度加计扣除申报;
(四)国家统计法规要求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应当完成上年度科技统计报表填报;
(五)企业诚信记录良好。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是指按照《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要求,负责建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中的入库企业。入库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二)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资格;
(三)符合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当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评审成绩达标线,且不高于当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应当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入库企业培育期为三年,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自动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资助方式由原来按比例资助调整为阶梯资助,最高资助金额由1000万元调整为300万元。根据研发费用分档情况,资助金额设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
对具备较强融资能力的大企业整体资助力度下降,但对具备一定研发实力且急需发展资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了资助力度,避免因资源配置不均衡形成的马太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研发费用分档情况:设研发费用金额为X元
(1)50万≤X<100万的规上企业,资助标准10万元
(2)100万≤X<300万的高新企业,资助标准10万元
(3)300万≤X<2000万的高新企业,资助标准20万元
(4)2000万≤X<5000万的高新企业,资助标准50万元
(5)5000万≤X<5亿的高新企业,资助标准100万元
(6)5亿≤X的高新企业,资助标准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