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措施自2019年1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
【10万】对上一年度新认定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支持,
【30万】对上一年度新认定和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30万元支持;
【20万】对获得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又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追加一次性资金支持 20万元;
【10万】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10万元支持。
二、企业研发投入补贴
对设立了研发机构且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的企业,按年度研发投入的3%,最高100万元给予研发经费支持。
三、企业知识产权补贴
1.实施国外发明专利支持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或日本特许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 2万元/国/项。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 1万元/国/项。
通过 PCT途径申请的获得授权的,对同一专利额外给予每项一万元的扶持,同一专利仅支持一次。
每个单位每年累计国外专利支持金额不超过 100万元。
2.实施国内专利支持
项目 | 补贴金额 |
外观设计专利 | 1000元/件 |
实用新型专利 | 2000元/件 |
发明专利 | 4000元/件 |
每个单位每年累计获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发明专利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获得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利权的按照国内专利支持标准执行。
3.贯标认证 5万
鼓励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对贯彻推行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对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认证机构取得贯标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5 万元的支持。
三、企业成果转化补贴
对注册成立未满5年(按自然年度计算)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入库企业(申报当年已取得入库登记编号且属于有效状态), 年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2%的产业化支持,每年资助额最高20万元。
四、鼓励企业进行创优评级
上一年度认定/获得的项目 | 补贴金额 |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20万 |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15万 |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 10万 |
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 5万 |
中国专利奖金奖 | 50万/项 |
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 25万/项 |
广东省专利奖金奖 | 20万/项 |
广东省专利奖优秀奖 | 15万/项 |
注:每个单位每年度获得此类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本措施自2020年0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一、企业技术改造补贴
对获得市级以上技术改造资金支持或重大工业项目奖补支持,且符合新区产业指导中的鼓励类的项目,给予市级资金支持额度2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企业信息化建设补贴
重点支持新区企业生产环节的信息化项目,提升企业数字化、信息化水平。
对上年度已完成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生产过程自动化项目、研发设计信息化项目、节能减排、安全生产信息技术应用项目以及其他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项目五个项目类别,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企业相关信息化建设实际支出的50%的资金支持,每个企业最高支持额度为100万元。
三、小微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补贴
对产值在2000万元规模以下的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小微工业企业,符合新区产业指导中的鼓励类的,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小微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给予新区中小企业担保费50%支持,单笔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的支持上限为30万元;
对符合新区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发展类的新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给予贷款利息10%的贴息扶持,单个企业每年的贴息上限为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