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盛世服务项目
图片

政府项目申报


图片

高新认定


图片

资质认证



光明新区-2015年度发明专利资助

一、项目申请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1.在光明新区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2.具有深圳户籍并在光明新区工作、学习的个人。
(二)申请人已获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通知书,且授权公告日在2015年度内;
(三)专利权属明确,无纠纷;

 (四)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知识产权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的。

 

二、资助对象、资助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一)在光明新区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二)具有深圳户籍并在光明新区工作、学习的个人。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条件:
(一)申请人已书面提出资助申请;
(二)已获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通知书,且授权公告日在上一年度内;
(三)专利权属明确,无纠纷;
(四)申请人近两年内无因知识产权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的。

国内发明专利申请的资助,经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光明分局审查确认,一次性予以资助,标准为不高于0.2万元/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一)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二)申请人近两年内因其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处罚的; 
(三)申请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三、需要的资料
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并符合《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与奖励办法》、《光明新区发明专利资助操作规程》、《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操作规程》的要求,相关表格

可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m.gov.cn/szgm/132100/132144/144792/149163/149267/149279/index.html)下载。

(一)《光明新区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报表》;

(二)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有关身份和工作(学习)证件复印件(验原件);

(三)发明专利证书盖章页及说明书扉页复印件(需验原件),并加盖专利权人印章;

(四)专利权权属保证书。

 

四、程序
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程序:
(一)形式审查;
(二)现场调研;
(三)专家评审;
(四)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光明分局提出审核意见报新区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相关部门征询意见;

(六)向企业颁发“深圳市光明新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证书并授予牌匾。 

 

发明专利:
1、市场监管局光明局发布公告,开始接受申请
2、报单位或个人按要求备齐材料后申请资助
3、正式受理
4、初步认定
5、报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7、发放资助

 

五、申请时间
2016年4月15日至5月20日,逾期视为放弃资助

 

六、受理部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光明局知识产权科

七、特别注意事项

有效期五年。

上一篇:福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助
下一篇:龙岗区-知识产权创造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