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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内容
为打造最好科技创新生态和人才发展环境,建设完善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小微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对小微企业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开展技术创新,予以支持。
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与仪器、商业航天、低空装备与系统、人工智能与具身智能、新能源、先进材料、创新药械、生物制造、光计算与光载信息、脑机接口、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和双碳技术、应急安全与社会治理现代化技术、食品数智农业与种业振兴技术)。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〇五号;
(三)《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圳市财政局,深科创规〔2024〕4号。
(四)《深圳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局,深科创规〔2024〕1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单个项目财政资金资助50万元。资助项目数量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支持方式:事前资助。
实施期限:2年。
四、申请条件
申请重点产业研发计划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成立时间不长于5年,即于2021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
②2025年度营收不高于2000万元或从业人数不高于300人;
③研发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2)申请单位应当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在深圳市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科研、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拥有与申请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科研基础,应提供不少于财政资助金额的自筹资金。
2.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为申请单位的全时在职研发人员,近3个月应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2)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年度不超过60周岁[即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应为申请单位的研发人员。其中50%以上(含)应为全时在职,且近3个月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4.其他
(1)申请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其他成员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不存在被限制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活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2)不得委托中介机构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请。
(4)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5)项目在执行期限内应有可量化考核的技术指标、学术指标和经济指标(销售收入或量产应用价值等,不得低于申请财政资助资金2倍)。
(二)限项条件
项目独立申报,不设合作单位,每家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更多详细材料附件可点击以下链接了解详情。
附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6年度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请指南.docx
附件5:深圳市科技创新局2026年度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形式审查要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