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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50万!深圳南山区科技金融部科技企业"贴息券"项目申请

南山区科技金融部科技企业"贴息券"项目申请

 

申报时间:2026-04-13 09:00 至 2026-04-24 18:00

为促进企业创新发展,依据《南山区支持产业发展“六个券”行动方案》等文件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领取“贴息券”,并在银行进行贷款后,凭券向政府申请最高50%的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50万元。

 

二、资助方式

本项资助属于核准类项目,资助资金的安排使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本项资助受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区科技创新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主体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三、资助标准

支持中小科技企业贷款融资,凭券向政府申请最高50%的利息补贴,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50万元补贴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主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4.申报主体2024年或2025年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且成功申领科技企业贴息券;

5.申报主体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评级通过,获得银行贷款,并经银行确认结清;

6.申报主体每笔贷款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不低于1万元连续使用期限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贷款结清日遇非工作日顺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五、所需材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主体由税务部门开具的单位上年度纳税证明;

贷款结清函

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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