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是对企业创新能力的一种官方认证,更是享受税收优惠、研发资助和各类政策扶持的基础门槛。
简单来说,只要你的企业是“搞技术、有研发、有专利”的,都非常适合申请。特别是对于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的科技公司,这个资质几乎是“百利而无一害”。
哪些行业和企业“最对口”?
虽然不限定具体行业,但以下领域的深圳企业通常最容易满足条件:
电子信息与互联网: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物联网、集成电路设计、5G通讯等企业。这类企业通常拥有大量软件著作权,研发投入占比高。
先进制造与新材料: 从事精密仪器、传感器、高性能复合材料、纳米材料等研发生产的企业。
生物与新医药: 医药研发、医疗器械制造(特别是二类、三类器械相关)、生物科技公司。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 太阳能、风能开发,以及提供节能技术服务的企业。
传统企业的“科技化”转型: 即使是传统制造业,如果通过技术改造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或较高的研发投入,也同样鼓励申报。
注意: 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等非科技行业,通常不建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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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印发修订后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订是“十四五”以来对专精特新体系的一次系统性优化升级,不仅扩大了培育范围、提高了认定门槛,更强化了动态管理与精准服务机制。
《办法》主要修订了哪些内容?
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健全培育体系
一是扩大培育范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范围,与创新型中小企业共同作为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统称为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明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自愿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愿申报。
二是引入主动发现机制。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定向邀请其参加认定,但认定标准不降低。
三是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与有关部门加强数据互通共享,减少企业数据填报负担。明确对于复核企业,只需按自身所获最高一级认定参加复核。简化发生简单更名、跨区域迁移等情形的变更程序,企业仅需登录平台提交申请即可。
(二)优化认定标准
一是完善部分指标。如:考虑外向型企业的特点,将细分领域国际市场占有率也纳入认定标准。要求Ι类知识产权应为企业自主申请,且排名前三。同时,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各省自主设定的15分特色化指标,实现全国“一把尺”。
二是适当提高门槛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整体情况,适当提高营业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要求。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例,将营业收入提升至5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提升至近两年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Ι类知识产权提升至4项以上。
三是强化质量要求。在标准中引入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质量评价得分(以下简称质量评价得分),引导地方和企业更加重视提升发展质量。
(三)加强过程管理
一是规范地方审核流程。推广实施“双随机”审核机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多个专家组、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规定专家组应包含一定数量的产业专家和财务专家。
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对于质量评价得分较低的地区,采取限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名额、控制数量增长等措施。对评价得分较低的企业,加强重点监测和针对性帮扶。
三是防范不良中介影响。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相关支撑单位为企业提供申报指导,不得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不得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应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
四是提高包容性。进一步明确直接取消认定的具体情形,并对取消认定后完成信用修复并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以及按照行业管理规定要求完成整改并获得相关部门认可的企业,免除“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的限制。
(四)加强培育服务
引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筹用好财税、金融、科技、产业、人才等支持政策,结合不同企业定位和特质,分类分层开展培育服务,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