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鹏青年创新创业项目
“鲲鹏青年创新创业行动”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进一步增强深圳对全球全国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号召力和吸引力,推动深圳与全球全国高校深化合作,提升深圳创新创业能级,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局牵头推动的旨在支持大学生和青年创新创业的系列活动和政策措施。该项目最高支持100万,先入库,后支持。
01、鲲鹏青年入库要求
1、申请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4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
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二)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三)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2、鲲鹏青年项目入库方式包括直接入库、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入库通知,组织线上受理和审核,由项目团队或承担单位提交入库材料。
(一)直接入库。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三年获深圳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市级创新创业赛事奖项项目或获各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承办的区级赛事三等奖及以上奖项项目;
2.近三年获纳入白名单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奖项项目;
3.近三年获纳入白名单的省(含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主承办的创新创业赛事三等奖(或同等级)及以上奖项项目。
入库申报项目应当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入库申报阶段需提供申报项目成员为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核心成员的材料。
(二)推荐入库。
由深圳各市直部门、各区政府、中直省直驻深单位、市属国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链主”企业、创投机构(白名单)、行业协会等单位,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省、市科技奖主要完成人,科技领域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等个人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创新创业类项目入库。
(三)邀请入库。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定向邀请白名单内符合深圳产业发展需要的项目入库。推荐入库和邀请入库的两类鲲鹏青年项目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一次性获得最高不超过5万元创新创业奖励资助,用于项目团队或承担单位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资助规模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年度预算控制。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探索资金支付“绿色通道”,优化支付流程,提升支付速度。鲲鹏青年项目仅可获得一次创新创业奖励资助,可叠加享有相应赛事奖金。

更多项目申报详情可直接与我们方圆盛世网站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02、深圳鲲鹏青年创新项目
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预计增幅将超过30%,尤其在边缘计算与联邦学习等领域进行前瞻性布局,确保技术护城河持续拓宽。我们的目标是明年推出“璇玑2.0”版本,实现性能的再次飞跃。
一、属于20+8战新产业;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其他;
(二)限项条件
项目属于推荐入库或邀请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1.支持强度:
①优质档:立项项目不超过2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
②潜力档:立项项目不超过75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
③圆梦档:立项项目不超过15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0.5万元。
2.支持方式:奖励补助。
注意: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2.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或团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03、深圳鲲鹏青年创业项目
启动“英才计划”,完善人才培养与晋升体系,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并让每一位奋斗者都能在这里实现个人价值与公司发展的同频共振。我们将设立专项创新基金,鼓励内部创业和孵化。
一、属于20+8战新产业;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女性可放宽至43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读、休学);项目负责人为退役军人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市场潜力,且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政策导向;
3.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限项条件
1.项目属于入库的鲲鹏青年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经营;
3.直接入库申报项目应当与参赛项目名称一致,且项目负责人应当是参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成员;
4.曾获得原创客创业、原创业资助、留学人员创业资助、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等项目不予资助。同一项目已获本创业项目或企业研发补助的,按最高金额给予差额补助。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1.支持强度:创业项目主要面向项目承担单位在深圳实际经营的已入库鲲鹏青年项目,立项项目不超过200个,单个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审定研发投入经费的50%。
2.支持方式:事后补助。
注意: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情形,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和超期未退款名单;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未被列入深圳市科技创新局验收不通过名单;
2.涉及科技伦理和科技安全(如临床、生物、信息、生态等)情形的,申请单位或团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3.同一项目不得多头和重复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