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申报展会场租资助,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
一、基础条件
主体资格
申报单位需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且为展会场租合同签署及发票抬头单位。
信用要求
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失信惩戒记录,且未在限制期内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
材料真实性
申报单位需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承诺不弄虚作假、套取或骗取专项资金。
避免重复申报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且不得同时申请新引进知名品牌展会奖励、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国际性会议资助等其他资助项目。
资助限额
同一项目的市、区两级资助合计不得超过项目场租的实际投入。
二、专项条件
展会场地
展会需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举办,包括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时间
以2024年4-12月展会场租资助项目为例,展会需在该时间段内实际举办。
展会性质
展会需为专业展会,即:
在固定或规定地点、日期和期限内举办;
由主办方组织,若干参展商参与;
展出内容限制在一个或少数几个相邻行业;
展出者和参观者为专业人士(展销会除外)。
三、资助标准
补贴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按场租费用给予 2元/㎡/天 的补贴。
补贴上限:
15万㎡以下的展会,补贴上限为 3万㎡;
15万㎡(含)以上20万㎡以下的展会,补贴 4万㎡;
20万㎡(含)以上的展会,补贴 5万㎡。
审核与公示:
申报材料将经过初审、形式审查、资质审查、专项审计等环节。
核定拟资助计划后,将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等渠道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下达资助计划并拨付资金。
案例:2025年10月,深圳市商务局公示了《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4年4-12月展会场租资助项目)拟资助计划》,104个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进入拟资助名单,计划总资助金额达2222万元。其中,2024(第二十八届)粤港澳大湾区车展暨新能源汽车科技展以120万元拟资助金额位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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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材料清单
申请书: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展会场租资助项目)申请书。
主体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展会总结:展会举办情况总结报告。
场租合同:展会场租合同复印件。
租金发票:展馆租金发票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