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研究≠研发
误区:
企业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纠正: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因此,企业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不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二、亏损企业的误会
误区:
亏损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纠正:
亏损企业汇算清缴年度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仍然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虽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将进一步加大亏损额,但亏损可以结转到以后年度弥补,对企业仍然是有利的。
三、实验室里的失败研发
误区:
研发失败的活动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纠正:
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更多证书办理详情可直接与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四、房地产老板的困惑
误区:
房地产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纠正:
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五、征收方式之争
误区:
核定征收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纠正: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