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知识产权是核心评价指标之一,主要从类别、数量、关联性、质量、管理、转化应用等维度提出要求。以下结合政策文件(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梳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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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类别与层级区分
知识产权需与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直接相关,且分为两类:
Ⅰ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保护周期长,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Ⅱ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更新快,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二、不同层级企业的数量要求
1.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国家级基础层)
需满足创新指标中的知识产权要求(二选一):
方案A:拥有2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方案B:拥有6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如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
2.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高层次)
要求更高,需满足创新指标(二选一):
方案A:拥有2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且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方案B:拥有5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且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三、核心要求细节
1. 关联性:与主导产品/技术强绑定
知识产权需围绕企业的核心主导产品或关键技术布局,体现对产品性能、技术壁垒的支撑。例如:
若主导产品是“新能源电池管理系统”,知识产权需覆盖电池管理算法、控制芯片设计、安全防护技术等领域;
单纯为“凑数”申请的无关专利(如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外观设计)不计入有效指标。
2. 质量:有效性+自主性
有效性:知识产权需处于有效状态(如发明专利已授权、软件著作权已登记且未过期),失效/撤销的专利不计入;
自主性:优先认可企业自主申请的知识产权(体现原始创新能力),受让/并购的专利可辅助证明技术能力,但非核心指标;
技术先进性:Ⅰ类知识产权(如发明专利)需体现技术原创性或行业领先性,避免低质量、重复性专利。
3. 转化应用:形成实际经济效益
知识产权需实际应用于主导产品,并通过产品销售/服务实现收入。例如:
发明专利技术需嵌入产品中,且该产品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部分地区要求专利产品收入占比超50%);
软件著作权需对应已上线运行的软件产品,且有用户使用/付费记录。
4. 管理规范性:制度与流程
企业需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
专门的部门/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维护、运用;
规范的申请流程(如技术交底书、专利挖掘机制)、维护流程(如年费缴纳、软件著作权续展)、风险防控(如侵权预警、纠纷应对)。
四、地区差异与动态调整
区域细化:经济发达地区(如江苏、浙江、广东)对知识产权数量、质量要求更高(如Ⅰ类知识产权数量可能提升至3项);
政策更新:知识产权要求随产业政策动态调整(如重点支持领域可能放宽Ⅱ类知识产权数量,但强化Ⅰ类专利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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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申报专精特新企业的知识产权核心是“量质并重、关联主导、应用有效”:既要满足数量门槛(Ⅰ类/Ⅱ类知识产权数量),更要强调知识产权与主导产品的技术关联性、实际转化效益,以及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规范性。企业需结合自身技术领域,提前布局高价值专利,完善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以提升申报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