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上线新版“守合同重信用”系统,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自2018年1月15日起,截止至3月30日,开始接受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网上申报。
申报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版系统登录上线后,连续公示企业登陆系统,不需要重新申请账号,只需要使用初始密码abc.123在新系统上登录即可,而新申请公示企业则需要在系统上进行注册申报。
另外,为配合新系统的启用,“守重”公示证书进行改版并加载二维码,公众可扫描二维码查询企业的公示相关情况。年度公示证书取消年度公示盖章,改为按公示年度制作,公示企业也可于新系统中查看年度公示证书。从本公示年度开始,不再要求公示企业进行半年数据录入工作。
公示企业申请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示企业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六)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二)、(三)、(五)、(六)项材料。
另外,据深圳方圆盛世(认证咨询:400-090-3278)了解,省属企业在网上提出公示申请后,需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提交给受我局委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核查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再由行业协会(商会)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于2018年4月15日前报送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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