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四级(基本级)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四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有运行维护的合同与项目;
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6个月以上。
✅三级(拓展级)
(初次申请建议直接认证三级)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有运行维护的合同与项目;
有运行维护的信息化管理工具;
申请单位从事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业务6个月以上。
✅二级 ( 改进级)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
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申请单位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三级)满一年以上。
✅一级 ( 提升级)
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已按照《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一级特征和关键指标建立了运维服务能力体系,且已有效运行六个月以上;
能够提供运维服务能力管理、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等有效证据;
申请单位持有《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证书》(运维服务能力成熟度二级)满一年以上。
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一共有4个级别,四级最低,一级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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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证周期
认证周期:根据办理的不同等级认证周期也有所差异,可咨询方圆盛世在线客服了解。
注:
1.证书有效期3年,获证单位需延续证书有效期的,应在证书有效期期满前提交再评估申请,再评估程序同初次评估。通过再评估的获证单位,ITSS分会换发新证书。未完成再评估的获证单位,证书到期后自动注销。
2.获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名称、地址等一般变更,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ITSS分会提出证书变更申请。ITSS分会核实后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3.获证单位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分立、合并、重组或业务调整等重大变更,可向ITSS分会提出证书变更申请。对符合变更要求的,ITSS分会组织变更评估,通过变更评估的换发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