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工业类”扶持项目
📝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认定
📝深圳市——人工智能消费终端爆款单品奖励项目
01、龙岗区-“推动企业上规模-工业类”扶持项目
申报条件:
1.在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期间新纳入龙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
2.企业2024年全年的产值必须相比2023年实现了正增长。
3.2024年2月之后新纳入规上工业企业库的企业,不属于本次扶持范围,其扶持将在下一年度实施。
4.曾经享受过任一年度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入库扶持、限额以上商业入库或者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扶持的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
5.企业在区外其他地区入库后再将统计关系迁入龙岗的,不符合申报条件。
资助标准:
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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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龙华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龙华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上一年度认定通过、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且营收增长率不低于15%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3.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上年度已向税务部门办理加计扣除申报。
资助标准:
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研发投入比例数据分档次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含)—20%(不含)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2.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不低于20%的企业,给予60万元奖励;
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含)—20%(不含)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4.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不低于1亿元、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不低于20%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符合以上资助标准且研发投入正增长的企业,可享受额外奖励。
其中,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含)—3000万元(不含),额外给予10万元奖励;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3000万元(含)—6000万元(不含),额外给予20万元奖励;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6000万元(含)以上,额外给予30万元奖励。
03、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认定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满1年以上,在龙华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微企业划定要求;
(三)企业属于下列类别之一: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专精特新企业;
3.创新型中小企业;
4.通过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
5.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
6.以下类型人才或团队创办的企业:
(6.1)广东省创新团队、深圳市创新创业团队;
(6.2)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的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国专家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后备级人才和深圳市海外高层次A、B、C类人才;
(四)企业对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不存在权属争议;
(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并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优惠备案;
(六)认定年度及上年度无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财税等方面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
二、评价指标
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研发投入、科技成果、创新指数、财务指标(满分100分)、加分事项(35分)。
三、审核评比
区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打分并统计,选出前100名企业,分数相同的按照营业收入的高低排名。
四、颁发证书
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程序审定后,颁发统一印制的“龙华区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证书。称号具有一年的有效期。
五、优惠政策
1.享受龙华区重点企业住房保障,复核条件的企业员工(最低要求是缴纳社保)均可申请;
2.发放牌匾,纳入区重点企业名录,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六、服务与监督
参与认定企业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企业认定资格或评定结果,3年内不再受理其中小微创新100强项目认定。
04、深圳市-人工智能消费终端爆款单品奖励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消费电子品牌企业且国民经济统计行业分类为制造业;
2.申报单位长期专注深耕于企业瞄准的细分产品市场,自身或母公司从事相关细分产品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
3.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拥有申报产品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产品属于消费电子产品领域,在本指南发布之日前18个月内首次实现销售;
5.智能手机类单品(同一细分市场不同型号的产品为不同单品)2024年度实际销售额不低于5亿元,其他细分市场2024年度单品销售额不低于3000万元;
6.申报产品2024年度内在同一细分市场产品中销量排名前列(如进入淘宝、天猫、京东、抖音、亚马逊等主流电商平台同类产品618、双十一等热销榜单或进入IDC等业内权威第三方机构发布的销量榜单前五或在申报单位同类产品中销量前三等)且关键性能指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7.智能手机、计算机、平板电脑产品应搭载端侧模型并具备相应的智能算力,具备较强的意图理解、任务规划执行等能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设备、全屋智能产品以及其他创新型消费电子终端应具备智能算力和智能操作系统,具备感知理解、自然交互能力,能够提供基于大模型的智能服务。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关于人工智能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监管政策。若在项目受理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对人工智能终端出台新要求、发布新标准的,按照新要求或标准执行;
8.对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或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需获得相应许可或认证;
9.同一申报单位最多可选2个单品申报且2个单品应属于不同细分市场;
10.产品已出售给普通消费者。
资助标准:
按照经核定申报产品2024年度(按自然年度计算,即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实际销售金额的1%或5%予以单家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其中,智能手机类单品按照1%予以奖励,其他品类单品按照5%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