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证范围:决定证书的效力
第一次接触体系认证的企业需注意:认证范围直接印在证书上,界定企业获证经营项目,直接影响证书在招投标中的作用。例如,某企业投标政府食堂承包项目,招标方要求「热食类食品制售」资质,证书精准填写该项目可对标需求,若写成「预包装食品销售」,则会因范围不匹配被淘汰。范围不符,证书无效,这凸显了认证范围的重要性。
此外,认证范围并非随意填写,拟定需经四重筛选,确保表述严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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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定认证范围的四个「重要条件」
认证范围必须满足多部门监管要求,形成完整的合规证据链,具体包括:
要件 1:市场监管局核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基础准入)
营业执照由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是企业合法经营的「基础身份证」,明确记载了登记机关允许开展的经营活动(如「餐饮服务」细分堂食、外卖、团餐等)。
✅ 判定规则:拟认证的范围必须完全包含在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内,不得出现「食品生产」等营业执照未记载的内容(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法律风险:超营业执照范围认证,可能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超范围经营」,面临警告或罚款。
要件 2: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专项许可资质」(分类管控)
涉及特殊行业的经营项目,需取得对应行业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
1.餐饮 / 食品:需《食品经营许可证》(食药监管部门)
2.医疗 / 卫生: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健康部门)
3.建筑 / 工程: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住建部门)
4.客运 / 货运: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通部门)
✅ 判定规则:认证范围必须与许可证书「许可事项」完全一致,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注明「不含冷食类食品制售」,认证范围就不得包含该项目(《认证机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版)第十七条)。
🌰 经典案例:某药店在认证范围中添加「中药饮片零售」,但《药品经营许可证》未包含此项目,被药监部门认定「无证经营」,证书被暂停使用 6 个月。
要件 3:环保 / 应急等部门备案的「场所合规文件」(生产型企业必备)
大部分生产加工、制造类企业的经营场所,必须通过 ** 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卫健委** 等部门的「三同时」验收:
1.环评验收(生态环境部):证明项目符合环保要求
2.安全验收(应急管理部):证明安全生产设施达标
3.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卫健委):证明职业健康防护到位
✅ 判定规则:未取得上述文件的场所,等于不具备生产资格,相应的生产项目自然不能写入认证范围(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 审核重点:审核组会现场核查「三同时」合规验收的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XX评价报告”、“监管部门批复文件”、“验收报告”、“监管部门验收批文”或“验收网上公示信息”。
要件 4:认证机构审核的「实际经营证据」(真实性核验)
认证机构依据《认证认可条例》,要求企业提供真实经营证据证明申报项目正在实施:
1.销售类:合同原件、销售发票、物流记录等
2.生产类:生产工单、原料采购凭证、检验报告等
3.服务类:服务验收单、客户满意度记录、人员资质证书等
✅ 核准规则:审核组到现场,依据认证范围进行审核,落实每个经营项目都能提供近 1 年内的连续经营证据(依据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