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企业需要使用商标时该怎么做?
首先要明确一点:商标需要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注册,才能获得相应的商标权利。我国市场上可以看到两种商标注册标志在使用:大多数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一个圆圈中有R字的符号,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标注“TM”。
在我国,由于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很多企业使用商标心切,于是不少企业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就把注册中的商标放到了企业产品的各种包装、合同甚至广告中。殊不知,这样做有侵权的风险,也有不少企业因此被起诉到法院。一旦法院认定侵权,那么企业不仅要面临赔偿,而且还可能涉及各种包装、广告费用等损失。
中国商标法律中没有规定“TM”标志有什么意义,也没有提到允许企业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在标注TM的情况下使用该申请中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商标,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同样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商标受理通知书只是告诉申请人商标局受理了这个商标申请,并不代表商标已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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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尚处于注册申请中的商标呢?确实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标权的风险,这跟是否加注“TM”无关。
风险来自于三个方面:
第一,申请商标之前没有做检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第二,虽然做了检索,但是检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检的情况;
第三,虽然做了检索,不过商标局的数据库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标已经申请注册,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录入数据库),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请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建议广大企业在商标申请注册期间,如果确实想使用该商标:
☑要进行细致的商标检索,最大限度地保证之前没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标;
☑要控制有关该申请中商标的各种投入包装、宣传的成本。
近年来,为了鼓励和支持商标注册工作,各级政府纷纷出台了一系列商标注册政府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商标注册的成本,提高商标注册的效率促进商标品牌的发展。
补贴对象——通常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具有商标注册需求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补贴内容——补贴内容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一般包括商标注册证书的工本费补贴,商标查询费用补贴商标代理费用补贴等。
申请条件——通常要求申请者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商标使用范围,并按照规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