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是由国家旅游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依法颁发给旅行社的合法经营资格证明。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方可在其经营范围内从事旅游业务。
【需办理旅游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旅行社:从事境内、入境、出境、边境及其他各类旅游业务。
旅游包车企业:若旅游包车是主要经营活动之一。
旅游在线平台:从事组织、安排旅游活动,如预订产品、规划线路等。
旅游景区经营企业:特别是提供导游、交通安排等综合服务的景区。
旅游地接服务企业:专为外地旅游团队在本地提供接待与行程安排。
【国内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
经营场所:固定的商用地址,提供产权证明或至少1年的租赁合同。
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和联网计算机。
专业人员:至少3名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质量保证金:向指定银行存缴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
法律法规遵守:满足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申请资料】
设立申请书:包括申请设立旅行社的基本情况、拟设立的旅行社名称、地址、经营范围等。
旅行社章程:包括旅行社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等。
营业执照:提供已注册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旅游业务。
经营场所证明:提供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确保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经营设备情况证明:提供办公设备和设施的相关证明。
导游人员资质证明:提供导游人员资格证书及复印件,确保导游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经营管理人员资料:提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资格证书复印件。
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提供质量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文件。
旅行社责任保险文件:提供旅行社责任保险购买及备案的相关文件。
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当地旅游行政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市场调查报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流程】
准备申请材料: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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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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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审查决定: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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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许可证书:审查合格后,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的单位准予许可并颁发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