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ETS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评价是由中国技术市场协会科技评价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评价体系,旨在评估组织在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方面的能力。该评价体系共分为五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和卓越级。
评价等级及其含义:
四级(CNIETS-4):表示组织初步具备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的能力,但改进空间较大。
三级(CNIETS-3):表示组织具备一定水平的信息化工程和技术服务的能力,但仍需改进。
二级(CNIETS-2):表示组织的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较好,在大多数能力子域的水平较高。
一级(CNIETS-1):表示组织在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方面具有很高的水平,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卓越级(CNIETS-E):表示组织的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能力卓越,处于同行业乃至多数行业的领先水平,为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的标杆。
CNIETS能力评价证书-适用对象:
· 企业组织中央企业、地方所属国企、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企业;
· 培训机构高等院校、中小学、学前教育和职业学校等组织;
· 科研机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创新综合体等)等组织;
· 社团组织协会、学会、商会和联合会等;
申请CN-IETS评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市场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或其组成部分)。
2.申请评价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被评价对象应为对外部市场或在组织内部提供信息化工程与技术服务的有关企事业单位(或其组成部分)。
4.满足评价申请受理的其他条件。
申请CN-IETS评价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基本信息填写和平台信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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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评价信息采集表的填写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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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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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和签订认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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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材料准备和审核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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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或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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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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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和颁发证书。
CNIETS能力评价证书用途:
招投标机构遴选服务商的参考
各级政府制定奖励、补贴等政策的参考
银行、基金等金融机构对获证组织进行授信、尽调的参考
获证组织达到评先争优目标的证明
获证组织信用、商誉、品牌等方面公信力的证明
获证组织自身数字化、信息化水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