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高层次人才
龙华区高层次人才,是指符合区数字经济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通过评审认定或经行业主管部门举荐的人才,分为A、B、C三个类别。其中,A类人才应处于本领域、本专业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B类人才应在本领域、本专业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C类人才应在本地区本领域、本专业有一定影响力。
人才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为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的,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二)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三)所从事工作符合龙华区重点产业方向或未来发展需要,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且个人技术能力、专业水准、创新创业成就达到较高水平。
(四)与龙华区企业(机构)签订连续3年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实际办公地在龙华区,所在企业(机构)为其在龙华区依法依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以下所提个人所得税相同)和正常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境外人才、已退休人才的社会保险不作强制要求。
(五)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身体状况须符合岗位履职要求,年龄原则上应未满60周岁。其中A类人才年龄应未满60周岁,B类人才年龄应未满50周岁,C类人才年龄应未满45周岁。特别优秀、贡献特别巨大或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符合重点产业专项人才参考条件可申请认定,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初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初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提交至区人力资源局。
(三)实地考察。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区人力资源局可组织开展实地考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调查核实。
(四)专家评审。区人力资源局邀请同行专家、两代表一委员等,以通讯、会议或现场答辩评审等方式,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
(五)审批。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形成初步入选名单,按规定和程序报批后确定拟认定高层次人才名单。
(六)公示。区人力资源局对拟认定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经调查属实并确认申请人未达到相应条件的,取消认定资格。
(七)认定。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相应层次及类别的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并发放“尚贤卡”。
(八)入库。经认定的龙华区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管理信息库,并享受相关配套政策。
龙华区高层次人才一经认定,任期3年,每12个月为一个任期年度。区高层次人才在任期内或期满后担任新职务、取得新业绩的,可再次申请认定。再次申请认定的层次,一般应高于原认定层次。
人才激励:
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任期年度分3年等额发放奖励补贴。
(一)龙华区A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240万元。
(二)龙华区B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90万元。
(三)龙华区C类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为60万元。
龙华区高层次人才可在年度人才考核通过后半年内提出上一年度补贴申请,按以下程序执行,并积极探索试行奖励补贴“免申即享”模式。
人才考核:建立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考核制度。区人力资源局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对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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