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不同地区关于食品 HACCP 认证补贴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东莞市的相关申请指南,供你参考:
东莞市食品生产企业 HACCP 认证奖励资金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1,东莞市依法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处于正常食品生产经营状态的食品生产企业;
2,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 HACCP 认证或再次认证(以取得认证证书之日计);
3,申请 HACCP 认证奖励金当年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警告以外行政处罚的;
4,当前未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不属于《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 号)规定的不予资助的范围或情形。
受理范围及时间:申请分三批受理。
第一批: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 HACCP 认证或再次认证、符合申请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请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若受理申请的企业总数超出年度财政拨付总额的分配数,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企业取得 HACCP 认证证书的时间先后和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先后顺序”规定,确定本次奖励资金发放名单,多出部分的企业顺延至下一批次进行奖励。
第二批、第三批受理范围的企业,申请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
1,HACCP 认证奖励申请表(含银行对公账户的开户信息、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2,食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3,如提交材料人员非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企业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4,HACCP 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
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认监系统查询到的食品生产企业 HACCP 认证情况的截图复印件。
6,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食品生产企业公章。
奖励标准:每家申请单位最高奖励 2 万元,3 年内每家申请单位最多奖励一次。专项资金实行年度预算规模总额控制,每年进行奖励的顺序按照申请单位取得 HACCP 认证证书的时间先后(取得认证证书时间相同的,按照企业提交 HACCP 认证奖励金申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奖励资金用完即止。
资金发放:经资格审定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市局网站(http://dgamr.dg.gov.cn/)对拟给予奖励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项目奖励通知并将奖励资金拨付至各申请单位的银行对公账户。
建议你关注广东省或所在地区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以获取最新的补贴政策和申请信息。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在线客服免费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