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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_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和必要文件的过程。以下是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主要步骤和所需材料:

 

 

一、申请步骤

 

 

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首先订立书面的质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共同申请登记:出质人与质权人携质权合同,共同向商标局申请登记。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提交申请材料:根据商标局的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质押合同副本(如为外文,应附中文译本一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质押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等。

 

 

商标局审核与登记:商标局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确认符合条件,将予以登记,并公告。

 

 

 

 

 

 

 

二、注意事项

 

 

文件格式:提交的电子文件应为*.pdf格式,所传图像必须保证内容及印章清晰。不要提供纯手机拍照的图片。

 

 

翻译要求:如提交的文件为外文,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费用: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登记、变更、延期、注销等申请不收取规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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