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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万元奖励!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申报指南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目录

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奖励项目

2024年保险费项目

优秀新型业态文化企业认定奖励项目

2024年促进文化消费项目

中小微文化企业入驻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深圳市文化企业境外参展资助

 

深圳市文化企业100强认定项目

申请条件

 

认定方式及奖励标准

认定方式:认定采取企业自主申报和统计数据排名综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企业营业收入、行业影响力和带动效应等指标,结合行业细分领域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前100名入选“深圳文化企业100强”。

 

奖励标准:自主申报参与“深圳文化企业100强”认定,并入选“深圳文化企业100强”,且上年度(2023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30%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18:00。

(此项目为2025年储备项目,2024年完成评审,预计2025年拨付资金。)

 

2024年保险费项目

申请条件

 

资助标准

单个企业最多可以申报3个不同试点险种的保险费资助,资助期限为1年,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已支付保险费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试点险种:

1.演艺活动财产保险

2.演艺活动公众责任保险

3.演艺活动取消保险

4.演艺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5.展览会综合责任保险

6.艺术品综合保险

7.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意外和健康保险

8.动漫游戏企业关键人员无法从业保险

9.文化企业信用保证保险

10.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侵权保险

11.文化活动公共安全综合保险

 

试点公司: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2024年优秀新型业态文化企业认定奖励

申请条件

 

资助数量及标准

资助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有数量限制,通过综合评定择优资助企业不超过30家,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资助标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审定通过的认定名单,根据企业规模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7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18:00。

 

2024年促进文化消费项目

申请条件

 

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资助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有数量限制,根据项目创新性和产业发展前景等指标综合评定,受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总额限制。

 

资助标准: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该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个申报单位每年只能申报一个促进文化消费项目。

 

资助范围:2022年及以后(以实际支付时间为准)实施该项目产生的购买仪器设备与技术费用、品牌宣传广告费用、研发及市场开拓人员费用、活动场地搭建租借费用,以及其他与项目研发和市场化推广直接相关的费用。资助范围不包括购买原材料、房租、水电和差旅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办公的电脑、服务器、网线等辅助设备购置费用,礼品、运动、娱乐、日用消费品、日常办公用品等不直接用于项目推广促进的支出均不予资助。

 

中小微文化企业入驻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办公用房租金补贴

申请条件

 

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资助方式及数量:事后资助。无数量限制,每年组织申报审核一次,申报范围为上一自然年度实际已发生并支付的租金,经综合评定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

 

资助标准:按年度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上一年已支付租金的50%,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36个月)。已获得市级房租配套补贴满3年的企业,不再予以资助。商铺类用房不享受本资助计划补贴(商铺和办公场地混同,无法区分核定,或在合同、发票上未单独体现各自租赁情况的,请勿申报)。因本申报需对企业实际办公情况进行现场核定,至申报时已搬离园区的企业请勿申报。

 

 

深圳市文化企业境外参展资助

申请条件

 

资助方式、数量及范围

资助方式:事后资助。

 

资助标准:主要对文化企业参展实际产生的展位费、搭建装修费、会务费、配套活动费用及差旅费(仅限于赴境外参加文化类会展,不超过2人)等予以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实际参展支出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资助范围

1.展位费:包括展馆管理费、展具租赁费、电费等费用。如参展企业已享受租金减免、价格折让、其他财政资助等优惠,则按扣除相应部分后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资助。

 

2.配套经贸活动费:对文化企业参展过程中参加交流会、论坛等配套活动发生的场地租金、会场布置、设备租赁、宣传资料等费用给予资助。

 

3.差旅费:对赴境外参展的文化企业工作人员按不超过2人/次,在展会期间给予交通、食宿费用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参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出国(境)人员标准报销。

 

境外文化类展会资助名单:

1.香港国际授权展

2.香港国际影视展FILMART

3.韩国“G-STAR”国际游戏展

4.TGS东京电玩展

5.日本东京国际设计制品展览会

6.德国科隆国际游戏展览会

7.德国多特蒙德创意设计展览会

8.英国伦敦品牌授权展览会Brand Licensing Europe

9.EAS欧洲展

10.IAAPA美国展

11.澳门大湾区酒店文创产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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