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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1万元!2024年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薪酬激励申报

申报范围

符合《坪山区“聚龙工匠人才”薪酬激励申请指南》规定的条件和要求,通过企业进行申报。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须注册地、经营地、纳税地均在坪山区,正常开展经营活动。

 

(二)申请单位应已建立较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且社保满3个月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社保满1年的高级工不少于2人)。

 

(三)申请单位应属于我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生物医药、新一代电子信息三大主导产业领域。

 

(四)被推荐人应在我区全职工作满1年

 

(五)被推荐人应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被推荐人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所得额在15万元以上。

 

(七)被推荐人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

 

相关说明

(一)补贴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聚龙工匠人才”薪酬激励为税前资助。

 

(二)申请单位每年度累计享受薪酬激励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对在我区正常工作但属于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的人员,须在劳务派遣机构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且须在申请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派遣/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期内。

 

(四)同一人才符合多项市、区同类型补贴和资助申请条件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同一年度已享受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紧缺人才个税补贴等市级高层次人才或坪山区高层次人才资助的人员,不重复享受本资助。

 

(五)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未及时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六)申请单位及被推荐人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被推荐人申请资格及未来3年相关补贴申请资格;对于帮助被推荐人提供虚假材料或知情不报的申请单位,取消其未来3年相关补贴申请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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