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根据《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等文件精神,现拟开展2023年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金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对符合入驻条件、获准入驻其他产权政策性产业用房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给予2022年度租金补贴。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申报主体符合《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管理办法》和《宝安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租赁申请操作指引》(深宝经促〔2018〕220号)规定的准入条件,经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入驻政策性产业用房。
3.申报主体在租赁期间正常缴交租金等费用,履行租赁协议。
(备注:仅限以往年度享受过本项目补贴、补贴期未达36个月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进行申请)
详细信息可直接在线与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