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实际经营地、税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若企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其统计关系须在龙华区。
(二)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认定(以公布时间为准)。
(三)2021 年 10 月 8 日(含)后,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国家级数字商务示范企业认定(以公布时间为准)。
(四)需在获得相关认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追溯。
(五)不得因同一级别认定荣誉重复申请资助。
(六)申报年度及上年度经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或上级行政机关认定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不予核查通过。
(七)不存在龙华区财政专项资金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资助标准:
(一)开展电子商务示范认定奖励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二) 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认定的项目分别一次性给予基地(园区)运营主体 300 万元、50万元的奖励。
(三)对获得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国家级数字商务示范企业的给予 300 万元奖励。
(四)对已获得低层级资助后又被认定为更高层级的电子商务示范认定资助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电子商务示范认定的好处主要包括:
1.促进电子商务领域的发展和成熟:电子商务示范法为该领域的法制建设提供了范本和指导,推动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健全,从而使得电子商务的发展更加规范和成熟。
2.保护消费者权益: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加强了对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维护了市场秩序。
3.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电子商务示范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规范了电子商务行为,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4.促进电子商务创新:电子商务示范法为电子商务创新提供了法律保障,鼓励创新创业,推动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5.提升企业形象和业务拓展能力:通过电子商务示范认定,企业可以改善自身形象,进行全球化业务拓展。
6.降低企业成本:通过电子商务,企业可以降低信息传递、通信、中间环节、交易、库存与管理经营、广告促销等成本。
7.创造新的商务模式:电子商务为企业提供了增加销售和增加利润的新模式。
8.实现客户定制化:通过按订单生产,企业能给公司带来竞争优势和廉价定制化。
9.改善客户关系:利用电子商务的交流互动性,企业可以增加顾客的忠诚度和亲密度。
10.提高办事和采购效率:电子商务可以优化企业的办事和采购流程,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