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 :
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财政全额核拨单位除外),可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可申请专项资金奖励。
项目范围 :
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
部分资助企业名单
申报条件及要求 :
重合同管理类咨助项目,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批准成立,申请单位申报并通过专家评审同意立项后,由市业务主管部门与申请单位签订项目合同,明确项目验收要求和完成时限,待项目验收通过及专项审计完成后拨付资助资金。
申报条件:
须是获得ISO、IEC、ITU或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正式批准,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的单位。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及其他重要组织在深圳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或承担其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活动,经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单位。
申报要求:
应提交市级及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专业技术委员会或ISO、ECITU以及其他重要组织下达的正式批准文件,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及该机构的专家委员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