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盛世服务项目
图片

政府项目申报


图片

高新认定


图片

资质认证



2023年关于集成电路专项资助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深府〔2019〕28号)、《关于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19〕4号)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工信规〔2019〕4号)等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2023年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经材料审查、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现已形成集成电路专项扶持计划2023年资助计划。根据工作安排,计划分两批次下达拨付。现进行第一批资助项目资金下达,资助24个项目,共计下达资金2657.76万元。

 

 

基础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施地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二)申报主体不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没有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布局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符合国家和本市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按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备案或核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

  (四)申报单位无逾期未办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五)具备实施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六)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七)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1.资助方向:支持深圳集成电路企业做大做强。

2.申报条件:符合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3.资助标准:集成电路企业营业收入在资金申报的上一年度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核心团队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企业核心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由企业拨付到核心团队个人。

4.评审方式:企业历年营业收入由企业自主提供。对企业申报资金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组织专项审计,资助计划综合年度资金规模和专项审计结果确定。

上一篇:深圳市2023年对外投资合作扶持计划
下一篇:2023年度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科技金融服务提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