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资助项目
一、资助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2021年月度(不含2021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2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
(三)项目开通确认的上月底,仍在南山区规上工业企业库统计。
(四)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2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2年1-12月累计快报产值同比正增长。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申报时间:2023-04-17 至2023-05-05
一、申报条件:
1、在南山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21年月度(不含2021年2月)、年度入库,或2022年2月月度入库企业(含小升限、区外迁入,不含转库);
3、项目开通确认的上月底,仍在南山区限上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库统计;
4.企业在南山区完成2022年2-12月月报统计报表报送,并且2022年1-12月累计快报销售额/营业额同比正增长。
二、资助标准:
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申报时间:2023-04-17 至2023-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