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盛世服务项目
图片

政府项目申报


图片

高新认定


图片

资质认证



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稿根据南山区产业发展需要,下设若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包括:科技创新、生命科技、集成电路、总部企业、高端制造、重点服务业、商贸流通业、专精特新企业、绿色低碳发展、住房和建设行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电竞产业、金融业、招商引资、行业协会等15个行业政策。以下是部分重点政策内容: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①扶持范围:
(1)对技术改造投资纳入南山区统计的企业;
(2)南山区规上工业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
(3)南山区规下工业样本企业。


②扶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在深圳市内实施的技术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资助比例、每年资助上限根据企业技改纳统金额、增加值贡献、税收贡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指标综合评分分档确定,最高2000万元。其中,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统技术改造投资超过1亿元的,直接给予最高档次资助;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等称号的,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二、鼓励企业纳统入库
(1)对首次纳入区“规上工业”统计库的工业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规上专业服务业重点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营收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辖区工业企业与辖区云服务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合作开展数字化转型。
对上年度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通过采购辖区重点供应商的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资助比例上限提高至50%,每年资助上限提高至200万元。本条款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四、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辖区内工业、服务业企业与辖区内云服务商、工业互联网服务商合作开展数字化转型。
对上年度产值(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和重点服务业企业,通过采购辖区重点供应商的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
获得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资助比例上限由30%提高至5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本条款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五、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
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南山区首版次软件指导目录》内的产品。
对取得目录产品软件著作权且完成第三方检测的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业企业,按照每个目录产品3万元,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万元资助。
对目录产品自取得软件著作权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收入累计到账额不低于5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目录产品任意三份销售合同金额的3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万元资助。

 


 

 

      六、鼓励商业企业做大做强
自2023年起,对上年度快报销售额(营业额)分别达到15亿元、1亿元、2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年报增加值大于零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按照不超过年报增加值增量的6%给予资助,每家单位每年资助上限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设定,最高500万元。

      

 

 

      七、加大奖励扶持专精特新企业力度
对注册地位于南山区或迁入南山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注册地位于南山区或迁入南山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经广东省工信厅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万元,经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万元。

 

 

 

      八、鼓励文化精品原创
(一)对企事业单位原创的文化产品对外出版发行或播出、演出的,按最高不超过其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获得版权或著作权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每项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九、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
①扶持内容:
(1)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2千万元以下(含2千万元)的企业给予经核查研发投入总额5%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
(2)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2千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经核查研发投入总额3%的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100万元;
(3)经核查的研发投入总额在申报企业中排名1-10名、11-20名,每家企业分别奖励300万元、200万元。
②申请条件:
(1)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2)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2千万元以下(含2千万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满足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研发投入总额超300万元;
(3)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2千万-1亿元(不含1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满足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且研发投入总额超500万元;
(4)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亿元-3亿元(不含3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满足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0%,且研发投入总额超1000万元;
(5)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3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需满足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7%,且研发投入总额超2500万元;
(6)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总额在项目申报企业中排前20名的企业。

 

 

 

      十、高成长性国高支持计划
对上一年度认定通过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的,每家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

 

 

 

      十一、全生命周期贴息支持
(一)初创期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对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方向且上年度营收正增长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50万元
(二)科技金融贷款贴息支持
对在南山科技金融在线平台完成评级及备案,并获得流动资金贷款且按时还款的辖区内科技企业,在平台贷款贴息额度内,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三)成长期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对符合南山区产业发展方向且上年度纳入产值增速高于全区各行业总产值平均增速的成长期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贷款项目结清后,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
其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300万元。
其中上年度纳入南山区统计的工业产值超过3亿元且产值增速高于全区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速的工业企业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300万元。
(四)拟上市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对拟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后,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200万元。

 

 

 

      十二、EDA/IP购买支持
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购买IP(来源于IP提供商、EDA供应商或者代工厂IP模块)、EDA工具开展芯片研发,对上一年度购买南山区外企业的IP、EDA设计工具的企业,按照支付费用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上一年度购买南山区内企业的IP、EDA设计工具的企业,按照支付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十三、EDA研发支持
对从事EDA工具软件研发的企业,按照EDA研发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补贴。

 

 

 

      十四、流片服务支持
对集成电路企业首次工程流片进行支持。
①按照上一年度首次工程流片费用(含掩模版制作、流片等)的10%给予补贴:
(1)大于28nm(含)的工艺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50万元;
(2) 7nm(不含)到28nm(不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
(3)小于7nm(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0万元;
②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进行研发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度MPW流片费用的10%给予补贴:
(1)大于28nm(含)的工艺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2)7nm(不含)到28nm(不含)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3)小于7nm(含)以下节点,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

 

 

征求意见时限:通知发布之日起30天(含)内。

上一篇:深圳福田区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最高3000万】深圳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