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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企业补贴】高新20-30万,贯标10万,专利6000元

 

今日,宝安区科技局发布了《关于申报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通知 》,对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认定奖励申报工作。

 

宝安区高新补贴申报

 

奖励标准

1.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此次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 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的企业;

3.申请初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的未获得过本类奖励;

4.2019年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

5.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再给予奖励。

 

此次高新补贴申报通知依据文件为去年年底发布的《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

 

 

高新企业补贴:20万,

重新认定:10万

 

政策原文:对经国家科技部初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经国家科技部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次年起每年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奖励最多不超过3年。

 

 

研发投入补贴:20万+5万

 

政策原文:对研发投入达到1000万元且同比上年度实现研发正增长的企业,给予20万元研发投入补贴;

研发超过1000万元的,每增长1000万元追加奖励5万元,一家企业每年获得的研发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10万

 

政策原文:对参加“贯标”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给予每家10万元的奖励。对经区相关主管部门考核优秀、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对授权后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000元的年费奖励。对取得境外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市资助标准50%的奖励。

 

 

另外,罗湖区工信局于6日也发布了相关资金管理政策。

 

罗湖区高新补贴

 

 

高新企业补贴:30万

 

政策原文:新认定或复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对新引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其他已获得持牌金融机构风险投资的科技创新项目,对其自用办公场地租金给予最高30%的补贴,年补贴金额最高50万元,支持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按每平方米最高800元给予装修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

 

对上一年度人工智能、生命健康、信息技术产业,以及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拥有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申领创新券,年度申领最高额度为30万元,用于从经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或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咨询、品牌推广等服务,由服务机构按季度向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兑现。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5万

专利:700元-6000元

 

政策原文:1、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奖励5万元

 

2、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6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专利每件奖励700元;
国外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最多支持两个国家的授权;
对维持5年以上的发明专利,补贴当年实缴年费的一定比例;
支持企业将自身拥有的发明专利迁入罗湖,每件奖励2000元。

 

 

四上企业补贴:10万

 

政策原文:自2019年1月1日起,以2019年及往后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作为统计入库资料,并成功纳入罗湖“四上”统计库的法人企业(不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企业),以首次在罗湖报送的统计年报营业收入数据为基期,且入库后第二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一定比例的,给予10万元的扶持。

 

 

研发投入补贴:300万

 

政策原文:对拥有有效知识产权,并纳入罗湖区“四上”库的战略性新兴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给予支持,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

 

(一)连续两个年度营收增长超过10%的,给予企业营收增长奖励。

 

(二)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5%,或者上一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元-2亿元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4%,或者上一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的企业,并且连续两个年度R&D投入增长超过相应百分比的,给予企业研发支持。

 

(三)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给予企业配套支持。

 

(四)获得各类投资机构超过5000万元以上融资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融资奖励。

 

若企业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条款则合并申报,累计奖励不超过上一年度区财政贡献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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