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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业补贴30万,贯标5万,这个地区的财政补贴不要太好了!

 

近日,坪山区科技创新局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一批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年度第一批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工作即将开始,各有关单位可通过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浏览和查询政策条款、申报要求、所需材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报。

 

一、受理范围:本批受理范围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坪府办规〔2020〕6号)中除第四章第十四条科技创新用房租金资助项目外的全部项目。

 

二、受理日期:

线上受理日期为2020年7月28日9:00至8月21日17:00;

纸质材料提交日期为8月3日9:00至8月25日17:00,未按时进行线上申报或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主体,视为放弃第一批申报受理范围项目的申报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补贴

 

 

关于《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文件(以下简称《文件》),于2020年6月13日发布至坪山区政府官网。其中涉及资助计划项目分别有:

 

平台和载体支持计划、创新人才创业支持计划、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支持计划、科技金融资助计划、重点领域专项支持计划、协同创新支持计划、科技服务支持计划、科技创新奖励计划、重大平台项目支持计划。

 

 

深圳坪山高新技术企业

 

 

以下为《文件》里相关信息:

 

第四章 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支持计划

 

第十条 企业研发投入奖励

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企业,按照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研发投入奖励。

上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最高奖励100万元;

 

上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最高奖励200万元;


上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10亿元之间的,最高奖励300万元;


上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50亿元之间的,最高奖励400万元;


上年度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含)的,最高奖励500万元。

 

 

第十一条 科技中小企业成长资助

以培育具有核心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企业为目标,科技型中小企业成立后三年内,根据营业收入的2%,每年给予资助,累计给予最高100万元成长资助。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在坪山区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获得上级发改部门产业化资助的,按照在坪山区首次形成销售后6个月内的销售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

 

 

第十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一)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重新认定)的企业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二)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第八章 科技服务支持计划

 

第三十四条 知识产权奖励

(一)境外专利的奖励标准:经过实质审查后获境外专利局授权的(不含港澳台地区),给予3万元/国/项奖励,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给予2万元/项奖励;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最多奖励5个国家,且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只奖励1次。

同一单位年度获得本项资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申请人为个人的,应在坪山区工作或学习或具有坪山区户籍,年度获得本项资助总额最高50万元。

 

(二)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标准:在国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后,截至上年度12月31日维持年限达5年及以上(以授权公告日为起算时间),且截至申报日仍维持有效,单项一次性给予1200元奖励。同一申报主体年度资助总额最高30万元。申报专利如一直维持有效,则以后年度可重复申报此项奖励。

 

(三)对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企事业单位,按实际费用支出给予奖励,最高奖励500元/件,同一申报主体年度资助总额最高10万元。

 

(四)对新列入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列入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同一申报主体获得第(一)、(二)、(三)款资助的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专利代理服务费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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