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以“清单管理+自行判别、先行享受”为核心,覆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进口税收、研发加计扣除四大类,申报需先完成清单入库,再在税务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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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优惠政策一览
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项目:按线宽与经营期享受“免+减半”:≤28nm(≥15年)10年免征;≤65nm(≥15年)5免5减半(按12.5%);≤130nm(≥10年)2免3减半(按12.5%);≤130nm企业亏损结转最长10年。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测、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免3减半(按12.5%)。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5免,接续年度减按10%征收。
增值税
软件产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后,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即征即退。
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符合条件可申请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
进口税收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企业、关键原材料/零配件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设备、原材料等免征关税(财关税〔2021〕4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2023-2027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120%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220%税前摊销。
二、清单申报要点(必走步骤)
2026年享受优惠需先纳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依据发改高技〔2026〕487号。
申报主体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项目(≤28/65/130nm)。
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重点软件企业。
先进封测、关键原材料/零配件(靶材、光刻胶、硅片等)企业。
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及承建企业。
享受研发加计扣除的集成电路企业。
线上:国家发改委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
线下:系统生成纸质文件加盖公章,附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省级发改委/工信部门。
必备材料
系统生成并盖章的申请表。
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提交申请时同步上传)。
企业资质、营收、研发、工艺等证明材料。
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涉及更名、重组等需提交)。
三、税务端办理流程
企业所得税优惠
预缴环节:入库清单后,预缴申报时自行判别、先行享受,无需备案。
汇算清缴:次年5月31日前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留存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入库通知、资质证明、研发费用归集表、获利年度说明等资料备查。
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企业)
资格备案: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报告】,选择“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上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检测报告。
进项分摊备案:【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选择销售收入比例法(备案12个月内不得变更)。
申报与退税:增值税申报时,将软件销售额填入“即征即退项目”栏次,全额缴税;次月通过【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申请退税,约15-20个工作日到账。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预缴时按规定填报,汇算清缴时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填报,留存研发项目立项书、研发费用归集台账、研发人员名单、研发成果证明等。
四、关键注意事项
先行享受机制:预缴时符合条件可直接享受,汇算清缴前未入库清单的,按规定补缴税款,不加收滞纳金。
材料合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签署承诺书,失信行为将记入信用记录并公示。
重大变化报告:发生更名、重组、经营范围变更等,需在60日内向地方发改/工信部门报告。
深圳本地提示:按深圳市发改委要求,同步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光盘刻录),经审计报告需完整加盖公章。
五、行动清单
1. 先判定企业符合哪类优惠主体,准备资质、营收、研发、工艺证明材料。
2. 登录发改委系统完成清单申报,同步上传经审计报告。
3. 软件企业完成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按月申报并申请退税。
4. 季度预缴时先行享受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前核对清单入库情况,完善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