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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我局现开展2025年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项目名称
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扶持应满足《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1.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以上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满足该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要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生物医药类企业,上一年度在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领域的研发投入300万以上。
注: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当年营业收入少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比例不低于5%;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研发费用为审后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数据。
2.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要求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三、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扶持标准: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万元-1000万元(不含)的,给予5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的,给予1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3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的,给予3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6000万元-1亿元(不含)的,给予5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亿元-10亿元(不含)的,给予100万元补助。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10亿元以上的,给予200万元补助。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含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对应补助金额的1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对应补助金额的200%、最高400万元补助。
其中,对于非国高生物医药类企业,根据其在药品、医疗器械、细胞及基因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所满足的上述分档区间,予以相应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