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化铝新材料企业若想申请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并遵循特定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2,直通车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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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财务与研发材料:
企业上一年度的年末财务报表(如属当年新办企业,提供上一月度的财务报表)。
研发项目立项报告。
研发费用支出明细及辅助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或研发项目辅助账)。
3,知识产权与成果材料:
企业获得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材料(如有)。
4,人员与机构材料:
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
企业拥有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证明材料(如有)。
5,其他材料: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的证书(如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注册登记:
企业访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或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点击“热点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或相关入口。
首次申请的用户需先注册账号,完善单位法人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
2,填报信息:
注册成功并完成实名认证的企业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填报信息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财务数据、人员信息、知识产权信息、研发机构情况、奖励情况等。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知识产权证书、研发项目相关材料等。
3,企业自评:
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
提交时需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扫描件单页。
4,形式审查:
评价工作机构通过“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信息表》的完整性、信息与相关证明文档的一致性、《信息表》首页是否加盖企业公章等。
5,名单公示: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对信息审核通过的《信息表》进行汇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评价工作机构。
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汇总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在服务平台上公示10个工作日。
6,入库公告:
公示无异议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并纳入信息库。
公示有异议的,交由评价工作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7,后续管理:
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
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不符合条件的,撤销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