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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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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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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认证



项目申报 | 深圳市及宝安、南山区企业最新补贴政策汇总

宝安区-技术改造投资资助项目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规定依法在宝安区实际经营的工业企业。

2.申报主体申报的项目为纳入宝安区固定资产投资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的项目。

3.申报主体有多个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的,合并计算投资额进行统一申报。

4.不予支持费用

(1)软件(如属软件安装在硬件内无法分割计算,发票仅有单一价格的,则按硬件作为整体认定,不作为软件);

(2)办公设备:用于日常办公的空调、电脑、办公桌椅、硬盘、U盘、打印机、复印机、保险柜等辅助设备,服务器、交换机、网线、路由器等单纯信息化设备;

(3)公共设施类:电梯等;

(4)厂房非生产环节的装修,办公室、宿舍、食堂等非生产环境改造的装饰装修工程,租金、水电等;

(5)运输工具类:汽车(不含生产车间内使用的叉车等搬运设备);

(6)租用和借用的设备;

(7)研发设备;

(8)设备购置费用中所含的税款;

(9)建安费用超过项目核准总投资30%部分。

(10)利息支出。

 

资助标准:

1.年度投资额在1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5%的资助;

2.年度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8%的资助; 

3.年度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给予不超过年度投资额10%的资助。

 

申请日期:2026年10月11日—2026年10月23日

 

宝安区-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扩大生产

申报条件:

(一)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符合《宝安区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宝发改规(2023〕1号)关于支持措施规定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亲清政企平台信用核查结果为准)。

(三)重点支持车规级半导体领域IGBT、MOSFET、MCU等产品设计和研发生产;智能化领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光纤惯导、高精度地图、高精度定位、智能座舱等关键环节技术攻关及生产制造;网联化领域V2X通信及云服务终端,打造"车-路-网-云-图"一体化融合感知生态;电动化领域先进动1力电池、电机系统、电控系统等技术研发及生产制造。

(四)申报主体为智能网联汽车企业。

 

资助标准:

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扩大生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年产值(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申请日期: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25日

 

工信局-深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

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实际运营满1年,从事科技型企业孵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稳定清晰的孵化场地,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三)运营团队不少于5人,其中专业人员占比不低于80%;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

(四)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其中上年度新增注册企业数占比不低于20%,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20%。

(五)上年度不少于20%的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不低于20%。

(六)上年度通过单独或出资合作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完成股权投资并实缴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或上年度获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

(七)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上年度除房租及物业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0%,或近两年专业服务收入平均增速不低于5%。

(八)上年度不少于10%的在孵企业成为毕业企业。

(九)根据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已填报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

(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资助标准:

颁发“深圳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牌匾。各区自行提供资金支持

 

申请日期:截止至10月28日

 

 更多证书办理详情可直接与我们方圆盛世网站在线客服联系,或电话咨询官方热线:400-090-3278

 

人社局-2026年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对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发放方式

(一)“免申即享”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通过社保系统数据校核,主动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短信方式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发送是否接受补贴的确认信息,企业或社会组织于规定时间反馈确认后,补贴信息将推送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经办机构主动将资金发放至企业或社会组织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将资金发放至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费缴纳账户。请企业或社会组织留意来自【政务短信平台】【广东人社】的短信通知,并按短信的格式要求回复是否领取。

(二)线下窗口受理

  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步设立线下窗口,未收到“免申即享”确认短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可前往咨询和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

  (二)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或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企业或社会组织招用相关人员时间按招用人员在申领单位首月参保时间确认。对于2026年招用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毕业时间不早于2024年。

 

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项目

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山区依法从事实际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经营主体。

2.履行相关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3.应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被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的;

2.提出资助申请后,申报主体项目实施地或数据申报地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资助标准:

对于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T/SGIPA 027—2023)认定的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且在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有效期范围内的,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一)一次性奖金。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3年满后,经审查合格继续纳入“企业库”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认证费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给予补贴,最高5万元。

(三)重点行业企业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中,属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产业集群范畴的,在第一项、第二项奖励的基础上给予20万元奖励。

注:指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证书及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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